充電裝置的技術特性有下列要求。
(1)應滿足蓄電池組的充電和浮充電要求。
(2)應為長期連續工作制。
(3)充電裝置應具有穩壓、穩流及限流性能。
(4)應具有自動和手動浮充電、均衡充電和穩流、限流充電等功能。
(5)充電裝置的交流電源輸入宜為三相制,額定頻率為50Hz,額定電壓為380(1+10% )Vo小容量充電裝置的交流電源輸入電壓可采用單相220(1+10% )V.
(6)1組蓄電池配置1套充電裝置的直流系統,充電裝置的交流電源宜設2個回路,運行中1回路工作,另1回路各用。當工作電源故障時,應自動切換到備用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