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1條 閥體上箭頭的指向應與介質流動的方向一致。
注:當有特殊要求時,可不受此規定限制。
第4.7.2條 安裝用螺紋連接的小口徑調節閥時,必須裝有可拆卸的活動連接件。
第4.7.3條 執行機構應固定牢固,操作手輪應處在便于操作的位置。
第4.7.4條 執行機構的機械傳動應靈活,無松動和卡澀現象。
第4.7.5條 執行機構連桿的長度應能調節,并應保證調節機構在全開到全關的范圍內動作靈活、平穩。
第4.7.6條 當調節機構能隨同工藝管道產生熱位移時,執行機構的安裝方式應能保證其和調節機構的相對位置保持不變。
第4.7.7條 氣動及液動執行機構的信號管應有足夠的伸縮余度,不應妨礙執行機構的動作。
第4.7.8條 液動執行機構的安裝位置應低于調節器。當必須高于調節器時,兩者間****的高度差不應超過10米,且管路的集氣處應有排氣閥,靠近調節器處應有逆止閥或自動切斷閥。
第4.7.9條 電磁閥在安裝前應按安裝使用說明書的規定檢查線圈與閥體間的絕緣電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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